来源:厦门市公证协会
年7月8日下午,厦门市公证协会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举办全市公证人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市七家公证机构共二百多名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首先邀请了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国栋讲授《民法总则的创新及其公证点》。徐教授从宏观到微观、从人法到财产法,全面地阐述了《民法总则》的进步性。他从《民法总则》确立“人前物后”的新意开篇,细说了“绿色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七个方面宏观性的新意规定;在人法的新意方面,徐教授指出,“把对胎儿的保护从继承法提升到总则”、“确立遗嘱监护和成年人监护”、“确立褫夺监护制度”等一系列规定,使得民事法律关系的立法构建更为全面;在财产法的新意方面,徐教授认为,《民法总则》第条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是与当前信息化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的。最后,徐教授结合他对公证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和分析了民法总则中的33个公证点,并一一指出每个公证点的证明对象,对公证业务的开拓极具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本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厦门森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培训师林丽芳为全体公证人员讲授了《情绪管理》、《公证客户关系管理》。林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保险销售、售后及教学培训管理经验,用生动、幽默的语言阐述了情绪管理的重要性及情绪管理的方法、公证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及具体运用,对公证人员正确调节自我情绪、做好日常接待及客户管理、维护工作等均具有很好的帮助。
本次培训班是新一届协会成立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大规模培训,受到了广大公证人员的好评。今后协会将不断加强公证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培训,在全行业营造“比、追、赶”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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